根据《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》(汕人社函〔2022〕279号)和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(2021年修订版)>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〔2021〕12号)的规定,现对汕头超声显示器(二厂)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申领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(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、医疗保险之和计算);汕头超声显示器(二厂)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申请一般性岗位补贴;汕头明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;汕头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。
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与我局联系。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,以示负责。
公示时间:2023年4月10日-2023年4月16日;
联系单位: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;
联系电话:88645026。